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法院才会立案,与数额没有关系。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且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下是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关于审理立案的若干问题: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民事诉讼法
生活中发生债务往来是常有的事情,债务纠纷也是一类常见的经济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了,那么经济纠纷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立案,与标的多少,没有关系,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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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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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纠纷诉讼的分类
1、经济纠纷诉讼:又称经济诉讼,是指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陈述纠纷事实,澄清诉讼理由,向法院提出请求的书面陈述。
2、经济纠纷上诉: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判决、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判决或者再审的申诉。
3、经济纠纷上诉: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文书。但是,在起诉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
4、经济纠纷状:指被告对原告的状书,或者上诉人对上诉人的状书,提交人民法院答辩、反驳或者答辩。
二、经济纠纷诉讼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通过法院的干预和公正的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2、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了解决任何时候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正常、有序的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因此,经济纠纷诉讼起着重要的作用。
3、法院审理案件的事实依据。经济纠纷发生时,民事案件的原告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案件事实,明确诉讼理由和法律依据,告知法院诉讼目的和请求,让法院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公正的审理。
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由于“无诉无答”的原则,诉讼状是诉讼程序发生的基础,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调解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