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后,留下2套个人产权的房子(现在奶奶在二叔家生活,由我大爷和我父亲负责我奶的生活费),大概在我爷爷去世一年左右的时候,我二叔提出由他照顾我奶奶的生活(并要一所房子),当时拿一张纸写了关于要房子的字据,让大家签字,当时我三个姑签了字,我大爷签了字,由于我父亲没在场他们让我母亲签字,而我母亲没签,到现在我二叔提出要卖掉房子,同时所要另一所房子(他说是我爷生前告诉他那个房子就给他儿子了,所以他说当时我母亲没签字的房子是他理所当然得的,现在他又要另一个了,但谁也没听到),现在我三个姑倾向我二叔一边(原因是能真心实意的对我奶好)。 我想问我母亲没签字的房子是否生效?我二叔真的能得到所有的两套房子吗? 谢谢
我叔现在又说了当初签字的房子是我爷生前告诉我叔留给他儿子结婚用的,所以他认为他有权利继承第二个房子的财产(我三个姑想把继承权转给我叔),也就是说继承所有的家产与其他人无关!!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父亲是否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