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偷偷我的东西,被发现了,他拿出匕首要伤害我。这时我也拿出防身用的匕首和他打了起来,小偷被刺伤。

他已经掏出刀要伤我,我拿出刀和他厮打起来,我用刀将其刺伤。我触犯了什么罪?非法拥有管制刀具?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是小偷袭击我在先,而且我也受了伤,法院会怎么判?

只有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小偷先拔刀。。注意是拔刀。。不管他拔刀是做什么。。。在那种情况下 你就可以视为他对你可能有伤害。。你也拔刀。。这就是属于合理自卫。。但是你先拔刀。。那就属于防卫过度。。。所以你要证明是他先拔刀。。不然很难说得清楚。。。至于管制刀具的问题。。。请问是进入你家偷东西吗?如果是在家里。。是绝对没问题。。外面就不好说了。。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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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2
防卫过当 首先匕首一般都是管制刀具 第二 阻止小偷不一定要用刀 第三 你在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 不选择弄掉小偷的刀 把他交给警察 而是对刀的话 对方轻伤 不追究 你顶多是被警告 上级别的伤害 就是小偷不告你 你也会被公诉的 - -防卫过当。。 除非是你没刀 在打斗中无意用对方的刀刺伤他。。这视情节估计不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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