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牌照的办理:
一、临时牌照申领条件: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二、办理临时号牌的手续: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扩展资料:
临时行驶牌照的类别和注意事项:
临时行驶牌照就是在新车没有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种过渡牌照,在此期间行车上路必须使用临时号牌,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可作废。
临时号牌一共有四种,分别是: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和特种车辆临时牌照。
经常需要办理和使用到的是前两种,分别是只能在行政辖区内行驶的“本地临牌”和不允许在行政辖区内行驶的“异地临牌”,分别对应销往本市的新车和销往外省市的新车,异地临牌只能在指定的“非本地区域”(车辆最终落户地区)行驶,并不能全国通用。
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使用本地临牌期间车辆不允许出行政辖区,只能等安装正式牌照后才可以出行政辖区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车牌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政府网——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