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房产税和遗产税之后小产权房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23
小产权房“不合法”,不需交房地产税和遗产税
首先,我们应当先明确目前小产权房在我国是“不合法”的,国家对合法产权征税,“而不合法”意味着国家不征税,因此小产权房不需要交税。 那么有人问了,实行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后小产权房还是不需要交税吗?答案是不需要,除非国家日后出规定小产权房合法化。所以简单而言,无论之后国家怎么操作,对于小产权房来说是有利的。

强硬拆除办法无解
其次,尽管多年来政府部门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强硬拆除,但不得不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小产权房在稳定民生,特别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上是起了巨大作用的。尽管从理论上小产权房不合法,但放到实际上,就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刚开始发展时,庞大的人流涌入,衣食住行“住”是根本问题,创业就业者的住宅问题,还有工厂办公用地哪里等得起产权报上去一一批复,而直到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的小产权房也依然占到了深圳全市总套数的一半。

2017年出台的全国试点租赁房政策倾向于小产权房分类治理

因此我觉得, 我国的小产权房问题是不可能以强行拆除来解决的,无法操作也解决不了庞大的实际问题,在小产权房交不交税这块儿上,其实应当慢慢实现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交税。 另外,我们也不能否认小产权房目前来看对城市规划建设、道路修建、消防安全上确实是存在各种隐患的。

换句话来说你家小产权房不合法,又要合法缴税,你要缴税吗?

一方面要把房产税和遗产(地)税建立在合法的征收范围以内,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

1、加快税改制度。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中,强调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这是不变的目标,房产税深化改革,房地产税立法与实施,遗产税的征收等问题,在实施征收前体系完善后将都是又法可依,在现实操作中所产生的税该缴税的还是要交。

2、相关的税种。

(1)在房地税中的征收对象为普通商品房交易时的买卖双方,均需缴纳房产买卖中产生的费用;(2)房地产税的立法与实施,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战略的部署;(3)遗产税的征收是为了遗产或赠与财产做一定的调节;(4)小产权房上政策严禁合法化,堵死交易的税,但在继承遗产上的界限仍不明确。

3、一切税收的本源来于合法化。

正如我开篇所说:换句话来说你家小产权房不合法,又要合法缴税,你要缴税吗?这里面肯定是有存在争议的,当前小产权房明令禁止合法化,在现实买卖中也仅是买卖双方私下的协议合同。收税怎么收是一个问题,缴税该不该缴纳又是另一个问题;这里笔者认为现实操作中目前还没有遇到此类税收,至于将来需要看今后的政策制度走向。

小产权房都不能上市交易,凭什么收税呢?我自己认为义务和权利是相对应的。甚至觉得房产税和遗产税根本就是没有道理的东西。买房子的时候已经交过了各种税费,并且很明确使用年限多少年。虽然签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说使用年限内不再征税,但同样也没有约定70或多少年内要征收房产或遗产税。虽然购房合同并非直接与政府签订,但购房的过程都是在政府监管之下的。因此,个人认为在70年内不应单方改变合同,突然提出收税。个人认为这是违约的行为。

我认为,什么是国,什么是集体,其时是一家,宪法说土地归国家,所以,没必要绕圈圈,国是'十三亿人民,集体是具体个数人数,而他们也是十三亿中一份子,就别脱裤子放屁了,当然尊重 历史 ,重新选择,让广大农民兄弟自己选择,年青大多不愿种地,好办宅基地置换城里给楼房,转居,老人愿意种地就给他种,人走地回,宅基可:自由上市,也可国家有偿回购,应给予多项选择权,不能一刀切,。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者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屋的保值和增值有一定制约和影响。而“房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目前,我国开征遗产税还存在三方面困难:一是税源较少,比较难掌握征收对象的财产情况;二是征税对象的遗产税意识比较淡薄,对遗产税理解不深刻;三是征税部门征管力量有限,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待调动。因此,目前最关键的是小产权房的地位认定问题,可能涉及到宪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问题,给予农村宅基地一种新的价值定位和重新赋权,并做好前期的“放权”实验试点,如果能够激发经济 社会 发展活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和大幅增加其财产性收入,那么不妨可以从“赋权”“小产权房”开始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的创新来激发 社会 的发展能力和创造财富的潜力。

按照国家新政,集体土地房屋,地产权,开发权,使用权三权分离,小产权房属于独立的使用权,产权税和遗产税都不会征收,如果一旦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征收房产税,就相当于国家承认了小产权房的产权转正,所以以后小产权房是很合算的!

小产权房是独具阶段性特色的一种产物。

从目前来看,小产权房就好像是私生子,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没有法律承认,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法律是不承认小产权房,一般来说,房产没有登记、拆迁没有补偿、税当然也没有地方收,不管是房产税还是遗产税,没有登记怎么收?而且小产权房是不能交易的,但如果是自住,就蛮用着,不管是自建的也好,继承的也好。目前的遗产税,也涉及不到小产权房,没有登记,住着就是。

2017年9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以单列条目的形式规定: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普遍认为,不动产权登记是为推行房地产税铺路。而这份通知实际上已然宣布,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不过也有专家观点认为,小产权房的消失要有一个更为实际、更为策略的过渡过程。

这种观点认为,在未来,在实行房产税和遗产税之后,小产权房或可以通过新旧分开、好坏分开,逐渐成为 历史 。就是通过时间与空间的改变,最终“消灭”小产权房。

新旧分开是指时间上的划断。就像现在农村违建一样,有一些没有审批的农房,因为时间比较久,或者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就建设的,所以依旧是合法的。而有一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出台之后才建设的,然后被列入违建而拆除。

小产权房也会有这么一个新旧划分。但新旧这个时间节点,就不知道。

其次是好坏分开。

有一些小产权房,属于比较早的,或者本身就是为了套取补偿而违建的,质量比较差,那么这一部分小产权房必然会被拆迁,因为属于危房序列。然后有一些小产权房,建设时间比较晚,规划设计也比较正规,唯一缺乏的就是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一部分小产权房可能会被保留下来,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是其他方式正规化。

在新旧分开、好坏分开之后,然后通过税率来调节,逐渐将小产权房纳入合法渠道。

因为小产权房现在数量较多,有数据说,现存的小产权房,数量上可能与现有的商品房总数都差不多。如此多的数量,简直影响半个国家,所以不会都是通过强制拆迁手段。那么通过税率差异,来促进小产权房合法化就成为一个合适的方式。

被外界称为“中国房地产之父”孟晓苏此前也曾表示,房地产税可以从小产权房开征。他认为,小产权房已经大量存在,目前只是不承认它的合法“身份”,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如果给小产权房设置较高的税率,时间一长,等于是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尴尬的现状也能够化解。

总而言之,现在有小产权房的,你就住着;现在没的,就不要再去建它;购买的话,这也是非常有风险的,因为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大部分的小产权房都是低收入人群才购买。谁都希望有一个房产证。真正收入比较高的人很少去买。因为收入问题不得不舍去一些东西。小产权房解决了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住的问题。房子真正起到了房子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效果。小产权房的入住率比一般小区的入住率要高很多。

小产权不合法?你懂法吗?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小产权,市政府推出经济适应房和农村复建房和回迁房也是小产权,请问不合法吗?小产权房质性还有许多原因,有些是不合法,绝大多数是合法。

小产权房没有任何的税,这个是个利好消息。

对于自住与投资出租,收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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