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范性津贴补贴包括

如题所述

职务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费、防暑降温、独生子女、副食补贴
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从补贴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来看,可以区分为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从政府是否明确地安排支出来分,补贴可有明补和暗补之别;从补贴资金的接受主体来做区分,可有企业补贴和居民补贴两类;从补贴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对生产的补贴和对消费的补贴;从补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析,又有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两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不同地区自然环境的差异、地域的气候、海拔高度及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职工额外劳动消耗和特殊生活费支出的适当补偿。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是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的补偿。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了动态的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我国事业单位增资制度采取以下五种途径:
(1)正常升级。全额拔款和差额拔款的单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正常升级,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 1 月起执行。自收自支单位,参照企业的办法,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其经济效益增长情况,自主安排升级。
(2)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晋升职务时,按晋升的职务相应增加工资。工人晋升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时,按晋升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相应增加工资。
(3)岗位变动。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4)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为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并逐步增长,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相当人职工资水平状况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定期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5)高津贴水平。随着工资标准的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相应提高津贴水平;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使工资构成保持合理的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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