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仅是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可以分别按照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的最高标准和委托人协商计费。
文件规定的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最高标准:100*0.18%+400*0.16%+500*0.14%+4000*0.12%+2000*0.09%=
文件规定的工程结算审核最高标准:
基本收费(按送审金额):100*0.28%+400*0.25%+500*0.22%+4000*0.16%+2000*0.13%=
效益费:(|核减额|+|核增额|)*5%=
不要追问或者补充又弄出个全过程造价控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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