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8000的工资,工作一个月后只给你发1800,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题所述

说好8000元的工资,工作一个月后只给你发了1800元,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首先这很可能是公司的一种故意行为,表明公司不想要你,所以干脆少给你发点工资,从而让你主动离开公司,免得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你补偿金。而且由于你没有工作多久,即便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也赔不了几个钱,你还会消耗不少的精力,公司赌的就是你也不愿意去打官司,所以就大胆的这么做。面对这种局面,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主要是签了劳动合同和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区别。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我来教你两招。

第一招,劳动监察投诉。这一招处理起来最简单快捷,只要劳动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的是8000元,而你只有1800元的收入证明,你就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他们处理。劳动监察大队核实后,会要求公司矫正错误,如果公司拒不履行就对工资进行罚款,因为拖欠的工资也不多,公司肯定不想被额外罚钱,更不想随时被劳动监察监管,所以要回6200元工资差额问题不大。

第二招,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因为你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打赢这个官司基本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话,你不仅可以从老板这里拿回拖欠的6200元工资差额,还多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相当于你工作一个月拿了一个半月的工资,这种方法虽然慢点,但是可以多拿4000元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没签劳动合同,这里有三招交给你。第一招,保留每天上班打卡工作的证据,坚持12个月,那么恭喜你,你就能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二招,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在按照签了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进行操作就可以了。第三招,你可以马上离职,不在这里去浪费时间。

当然,离职时你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了再走,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所以你可以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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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0
辞职。因为这样的公司这点信誉都没有,欺骗员工,所以应该辞职。
第2个回答  2022-08-20
应该直接辞职,也可以去劳动局进行相关的解决,对方答应的和实际的完全不一样,属于诈骗。
第3个回答  2022-08-20
肯定是按合同来,不履行合同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不要再在这个公司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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