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几个月后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离职几个月后,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带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离职几个月之后,才收到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属于不正规的操作,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并且满足以下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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