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工资档次应该参照那些文件条规

各路高手,大家好!小弟在这里虔诚第询问各路高手,求解!
我是2009年大学本科毕业,同年参加司法体制公安干警改革考试,政府保送读取了公安类专业第二学位,2011年夏天获得第二学士学位,2011年夏天回到直接在重庆某县公安局上班,为公务员。回来才知道,我们读书两年不算工龄,现在已经是2013年,我的工资档次还是与普通本科生档次一样。2011年夏天因为这个事,我与几名同事专门去跑了县人事局工资科,开始他们对我们不予理睬。后来我们自己在网上找到某县政府挂出来的关于第二学位工资档次的专门条文规定(文件上说,第二学位,并把这个文件打印交予了人事局工资科,工资科负责人看了文件后才答应转正的时候给我定好级。现在2013了,我已经转正有3个月了。工资档次任然未变。现在我去找政治处工资科,无果。现在求各路高人指点,我现在应该找那个条文条款来要回的应该有的工资档次?最好是具体的条文条款,我现在就只是找到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看看你们是否能为提供其他硬性法律条文,我好去讨个说法。
谢谢!!!

我对第二学士学位比较关注,目前就只有这一个文件,还真的就没发现别的文件了。
说白了,第二学士学位就是让你有两个本科文凭,还是本科生。但是你多付出了2年努力,就给你工资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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