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吵过程中,对方动手打人,我挡开了,但没还手,要负责任吗?

在争吵过程中,对方动手拿东西打人,我抓住他的手,把他的手推开,并没有还击,随后那人就被拉开了,然后他说他受伤了,要我陪医药费,这合理吗?监控上看得很清楚的。
超市员工强行没收我爷爷奶奶从银行取出的100元人民币,说是假币,硬要拿走,拿走之后也没有出具任何凭证。今天我到超市要个说法,结果发生争吵,然后超市员工拿了个计算器朝头上砸过来,我抓住他的收,并甩开然后就出了上面所说的情况。

不用负责任,两人发生口角导致对方动手打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被侵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一般可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治安处罚。
法律分析
发生口角没打人,不会被关押,但如果殴打他人至轻微伤,则会被行政拘留、罚款。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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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9
你好。
只要监控上有实时录像,能证明你确实没有打对方,那你就什么都不用怕。你没有任何责任,也不需要赔偿医药费。
另外,超市没有权利没收你爷爷奶奶的钱。你必须找他们要钱,如果不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求公安机关抓他。至少请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因为对方涉嫌违法犯罪,以【没收假钱】为借口实施抢劫,因为情节不重,可以拘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19
不用管他!!直接报警备案!!!追问

超市员工强行没收我爷爷奶奶从银行取出的100元人民币,说是假币,硬要拿走,拿走之后也没有出具任何凭证。今天我到超市要个说法,结果发生争吵,然后超市员工拿了个计算器朝头上砸过来,我抓住他的手,推开,并没有还击,随后那人就被拉开了,然后他说他受伤了,要我陪医药费,这合理吗?监控上看得很清楚的。
警察开具了验伤单,要我们2个都去验伤,如果他受伤了,我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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