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女儿不赡养父母,儿媳负责照顾,父母死后,遗产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易法通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若父母死后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由其儿子女儿均分继承,儿媳不在法定继承顺序中。但是,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若是儿媳的丈夫已经去世的话,儿媳照顾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和儿子女儿3者均分遗产。此外,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儿子女儿不赡养父母,若有证据证明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要求其不分或者少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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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9
1、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那么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2、如一方不尽赡养义务不当然失去继承权,但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但不尽赡养义务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3、赡养不只是经济上的资助,毕竟人是有情感的,所以单单经济上的资助不一定构成赡养。你说的这种情况,老人没有遗嘱的话,则子女仍应共同继承老人遗产。
4、遗嘱成立生效的要件是: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意思表达清楚,真实。内容合法,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日期。所以老人过世后应判断为无遗嘱。
如果按法定继承的儿子女儿先享有遗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29
根据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你符合上述第十二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3-01-31
儿子女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财产,由于儿子和儿媳是夫妻关系可以再分配遗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第4个回答  2013-01-29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丈夫健在的话,你不算丧偶儿媳,你的照顾视同你丈夫的照顾,在你丈夫继承的时候,多照顾父母的可以多分。山东律师 QQ 24645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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