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成立的五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有个人打我,符合不法侵害,
正在打我,符合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我还击,符合针对不法侵害人,
我也是拳脚还击,不知对方于死地,符合不超越限度,
我把对方打坏了,符合制止对方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
以上五个条件都符合,为何被判定为打架斗殴?而不是正当防卫。难道挨打就必须逃跑吗?万一没跑了,就挺着挨打吗?中国的法律为何这么弱。在美国,陌生人进入自己家,我如果驱赶不走,都可以拿枪打他,都不犯法。谁能回答,所谓的正当防卫符合的条件,为何都符合却被认定为打架斗殴】
正当防卫成立的五个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
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扩展资料: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
1、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只能是其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的客体。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2、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这种罪过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主观心理态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扩展资料: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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