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了个人65岁鉴定为十级伤残我需要赔付多少钱

如题所述

具体要你当地的经济水平,给个参照表自己可以算的。

2012年浙江省(除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一、2011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

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2011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2012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为此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更新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71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071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437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4、浙江省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44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平均工资一般参照省统计局公布数字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残疾等级

2011年度残疾赔偿金

2012年度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十级

22606

54718

26142

61942

5000

九级

45212

109436

52284

123884

10000

八级

67818

164154

78426

185826

15000

七级

90424

218872

104568

247768

20000

六级

113030

273590

130710

309710

25000

五级

135636

328308

156852

371652

30000

四级

158242

383026

182994

433594

35000

三级

180848

437744

209136

495536

40000

二级

203454

492462

235278

557478

45000

一级

226060

547180

261420

619420

50000

死亡

226060

547180

261420

619420

50000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31
易法通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因此,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10%。
第2个回答  2013-01-31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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