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店任职店长 店铺被盗 已经报案
一 衣服 7000-8000元
二 现金 1000元 其中伍佰元是备用金
三 相机一部(店长私人物品1000元)
现在店铺衣服不要我们员工赔偿(衣服员工要赔吗?)
要叫我赔偿500元现金 说是备用金要带回家我没带回去。平常也经常没带回去(现金我要陪吗?)
私人物品相机店铺是否要补偿?(相机是带过去公用拍服装陈列照片发给服装店总部的)
出现这样的问题 不管结果怎么样 我都要辞职了 辛辛苦苦上班还要倒贴钱进去 辞职店铺规定要一个月后在辞职 那么我想咨询一下 有办法迅速辞职吗?
谢谢您的回答 如果上法庭的话 诉讼费是哪方出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追答由败诉方出,不过你要在诉状里写清楚,可以找律师代写,也可以自己参照网上模板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