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员工的的理由是态度不好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如题所述

原则上是公司辞退要补偿一些,但是也要看你们之间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度怎么要求,也要看你一身有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不给赔偿可以去劳动局咨询下是否可以有合理补偿,公司以这样的理由开除你是不仅是违反合同的,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以不合理理由开除员工,继续聘请你。不过你没有合同,就需要找其他证据来证明公司与你有雇佣关系了。不如你找到证据要求赔偿,走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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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8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7-08
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
第一,劳动合同对解聘员工的条款是有规定的,必须按合同处理。
第二,在有劳动合同而且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单位非要解聘你,并且没按照合同规定的正当理由解聘你,单位违约在先,它要向你赔偿违约金的。
第三,它要按照你为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要支付你三个月的失业金的,最多不超过两年(24个月)
第四 就算合同到期,单位也必须支付给你的失业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08
公司主动解聘员工,必须要提前30天提出,并且付给员工相应的赔偿;员工的态度不好,并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公司主动解聘必须要赔偿
第4个回答  2020-07-08
解聘员工的理由是态度不好,能否要求双倍赔偿。至于赔偿不赔偿。是否双倍赔偿?这要看。你所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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