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49年1月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且拿着特殊贡献待遇的人,应该享受退休还是离休待遇;

如题所述

享受离休待遇。建国前工作的都算是离休。
1949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年龄到站了办手续叫离休,1949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 年龄到站了办手续叫退休。
另外我也是南京的 ~ 嘿嘿 分还不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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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5
楼上的扯淡。
首先,拿不拿特殊贡献待遇不是离休的条件。
其次,1949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只是离休的一个基本条件。能不能离休要看履历,不是这么一个条件能判定。
第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一个跨度,不是一个时间点。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1982]11号规定
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
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第四、经过历次审干,依然没有离休,99.99%是存在不予离休的情况或者是不符合离休条件。
具体的你列出履历来我瞧瞧。追问

履历中有统战部认定的平反红头文件,
我爷爷退休的时间,因为从事地下工作一直没有得到组织认可,
退休以后才发现待遇异常,结果写信给统战部,统战部调查之后,出了红头文件给予平反,
我爷爷接受地下党布置的任务,保住镇江火车站,带领地下党缴获了国民党几十条枪,抓住了国民党将领和爪牙好多人,这全是统战部红头文件认可的,

追答

平反并不是认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而是对在政治运动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名誉损坏的纠正。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必须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你爷爷的情况恰恰是属于不应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情况。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追问

红头文件也认定了我爷爷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1949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的,

追答

原文是什么,是XX通知1949年1月参加革命?脱产享受供给制么?

退休以后才发现待遇异常,结果写信给统战部,统战部调查之后,出了红头文件给予平反。如果你说的平反文件是认定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那不就要落实待遇么?
说实在的,认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组织部的事,统战部没这个权力。即使是统战部有相关档案能证明,还必须要组织部认定。
另外,你爷爷接受地下党布置的任务,保住镇江火车站,带领地下党缴获了国民党几十条枪,抓住了国民党将领和爪牙好多人,这全是统战部红头文件认可的。 这只能证明你爷爷做了这一件事,不足以说明你爷爷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从事革命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仅凭这一件事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只能说明你爷爷为革命事业做出过贡献。
另外,你查查你爷爷哪一年入党,1949年之前的职业是什么,最好给出一份履历来。
像这样 XX年X月 入党
XX年X月在何地从事何工作。一直到退休的,排下来

追问

退休以后才发现待遇异常,结果写信给统战部,统战部调查之后,出了红头文件给予平反。如果你说的平反文件是认定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那不就要落实待遇么?
你说的很正确,确实落实待遇了,没有平反之前,他的退休工资就两部分组成,
一;原标准工资的75%,
二;5元的补贴,
平反之后,他的退休工资由原来的两部分,变成了5个部分组成,退休工资也超过了他的标准工资的90%,后来涨工资的时候,他的单位没按离休计算

追答

兄弟,那待遇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的待遇,比原来要多一些,100%而已。
之前跟离休的一样,都是100%,后来离休待遇提高了,他不是离休,当然不按离休的加,差距越来越大。你不能把金额相同,就认为待遇相同。以前退休的有些比离休的待遇还高呢。现在是天上地下了,能达到离休的50%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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