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从早上九点开始上班,中途不休息,中午饭在单位吃,一直到下午5点钟才下班,然后回家休息两个小时,从七点钟开始上夜班,到晚上9点才下班,而且每上一天夜班单位才给5块钱,坐出租车的回家都不止5元,深更半夜一个人在路上也不安全。并且上夜班这件事也不是自愿的,单位上的员工都是在单位领导的强迫下去的,单位属于企业单位。请问懂法律的达人,这符合劳动法吗??还有一个问题,单位领导可以随意开除员工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