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多了,当时说试用期两个月,可到现在也没跟我签合同,也未交保险,现在我想离职,领导又不批准。这儿是每个月10号发上个月工资,我想月底离职又怕他们拖欠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1、如果仅仅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随时离职的,法律上没有这种规定;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后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3、如果离职后,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1、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书面提出离职,你可以随时走人;
2、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3、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收费。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