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 加签办理?湖北人在广东,怎么办理通行证的加签?一定要回原户口地址吗?

我去年已经办理了 港澳通行证,一年两次的 ,今年年前还想再去一次,可以在网上加签吗?

目前广东省境内接受非本省户籍居民办理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加签等业务办理。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扩展资料: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办理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需提供以下手续:

非本省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免提交居住证:
1申请换、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交验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3.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的身份证原证,提交复印件;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公安局-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异地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范围

  1、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是指在六城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六城市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签注类型的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照相应签注申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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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1-08
你是湖北的户口就要回湖北的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港澳通行证与加签没有网上加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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