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办了酒,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因为男方屡屡实行家庭暴力,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了。
财产问题:夫妻二人出资10万,其余的由男方父母出,在镇上自建一栋两间五层的楼房,室内装修费用由夫妻二人承担,大概花费10万,为了这房子夫妻共同借债6万。
子女问题:两人共同育有两个男孩,大的14岁,小的6岁。
协议离婚的时候约定大孩子跟女方,小的跟男方。房子一楼的门面归两个孩子共有,二楼三楼归小孩子,四楼五楼归大孩子,未写夫妻双方的名字。
可现在协议过去了一年多,分归女方的大孩子始终不愿意跟随母亲,一直是在男方那边生活,受爷爷奶奶和父亲的教唆,现在大孩子连女方给他的钱和买给的衣服都不接受了。小的孩子愿意跟母亲一起,但是由于当时协议规定小孩子归男方,所以男方不允许小的孩子来看妈妈,只要一来马上就来带走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望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