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异我是出嫁的女儿我想继承我爸爸的房产和土地权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是否娶嫁,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更不会因子女娶嫁而消灭,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因此,在您父亲过世后,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您可以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与您父亲的现任配偶、父亲的所有子女及父亲的父母共同继承您父亲的遗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_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__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__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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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子女虽然出嫁,但不影响继承父母的遗产。
原因在于子女虽然出嫁,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者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排斥法定继承的效力,遗嘱当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有生效的遗赠抚养协议则抚养人。在被抚养人死亡后,取得被抚养人的遗产如果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话,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当中规定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规定如下: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位为配偶父母子女,胎儿以及作为代位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顺位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那么你丈夫的兄妹当然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你可以进行举证,如果其有继承编规定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法定情形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19-12-11
女儿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配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离婚后判给母亲的女儿是婚生子女,且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个回答  2019-12-11
照顾爸爸的起居生活,找律师把父亲的房产过到你的名下,养爸爸老,对爸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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