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走了公交车专用车道会被怎么处罚?

张府园那边,是单行线,但是有逆向的公交车专用道,不小心行驶上去了。

南京地区走了公交车专用车道会处100元罚款。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转弯或者遇到障碍的,可以临时借用其他车道行驶,但转弯或者超越障碍后应当及时驶回公交专用车道。

在公交专用时段内,禁止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因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未设置单独右转弯车道,机动车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弯的;

(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其他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涉及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妨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通行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拖拉机载人的;  

(七)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  

(八)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扩展资料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行人应当靠道路右侧通行;路面宽度7米以上的,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行人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1米的范围内通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其他非机动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2.2米的范围内通行。

第三十八条  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  

(四)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五)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122交通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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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5

按照“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

    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注意: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车主请尽快到绍兴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绍兴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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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9
100元的罚款。
南京又有100辆公交车安装的抓拍系统将正式投入使用,交管部门将通过该系统动态监管、远程取证、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进行处罚。据介绍,一旦被曝光的,就要处以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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