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骑电动车追尾汽车,我方主责,但是对方愿意走他的保险,保险公司会认定赔付我吗?

如题所述

发生了交通事故。你是电动车也就是非机动车。对方是机动车。交警裁定你是主责。对方只是次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事故。只要机动车有责任。不分责任大小。机动车的交强险。都要赔偿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如果你有受伤或者电瓶车受损。对方的交强险就必须赔偿,你的损失。其中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费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可以赔付11万。但同时机动车的损失你要赔偿70%。上述说的三项费用。超出上述额度的。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你自己承担,70%对方承担30%。因此,如果你有受伤机动车的保险必须赔偿。不是他愿不愿意的问题。这是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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