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朋友送的东西,不还构成诈骗罪?

我和他是网络认识的,认识了几个月,过来找的我,把我接到他那个地方,然后我俩在一起,他给我和我妈给我爸买的东西。然后过情人节出去旅游,又送了我一个钻戒。这些一共价值大约2万元左右,后来我俩总吵架,最后我俩闹到分手。又过了几天,居然对我说,要找律师,以诈骗罪告我。买东西,刷的是他的卡,也不是我逼我买的。这种情况,告我成立吗?
就算不以诈骗罪告的话,用其它罪名能成依据来告我吗?

在和对方恋爱期间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那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的,对方无法定理由,也不能随意要回赠与物品。

第一种情况: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

第二种情况: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在恋爱期间,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小额礼物,那很难说以结婚为目的,大都是互表爱意而为之,如果对象没有谈成,主张要求返还,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扩展资料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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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8
1、不构成诈骗罪,除非当事人是有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去交往的。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男女交往互送礼物属于正常现象,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诈骗,如果发生纠纷也应当去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
第2个回答  2013-08-26
不成立,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受法律保护,送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一般不能请求返还,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方家境实在困难,可以请求适当返还礼金
你接受他的礼物属于赠与,完全是合法的占有,不会构成犯罪
第3个回答  2013-08-26
不成立。不过你还是还给他吧,钱财乃身外之物,免得他耿耿于怀
第4个回答  2013-08-26
首先,诈骗罪是不能找律师的,那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的。
其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使得被害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在你提供的案例中我看不到诈骗的行为存在。
再次,如果是基于赠予,现在人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返还的,你应当返还。
最后,如果他要你返还一些东西,比如钻戒,确实是数额比较大的,建议你返还给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的罪名:首先你要排除盗窃,你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的财物;其次是侵占,如果他的东西被你暂时占有,比如是捡到或者借给你的,你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
其他没有了。追问

这些东西不是和他要的,是我俩生活期间带我去商城选完买下送给我的。
民事诉讼,如果不还呢?后果是什么?

追答

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法院判决你应当返还的,你必须要返还的。否则法院可能会进行强制执行,甚至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追问

什么样的情况是需要强制返还的"?

追答

如果法院认定他为你和你家人购买的物品应当属于他对你的赠予,而他现在要撤销赠予,你就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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