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面积超过3%(开发商也不要求我补房款)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选择退房吗?

由于开发商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变更了规划,将本来不计入面积的露台,封了板,变成了阳台(未书面通知我,也未叫我签字什么的),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均超过购房合同面积的3%,我想选择退房,但开发商老总说:“面积确实增加了,但没有对我构成利益损害,不要求我补房款,物管费也按原来购房合同的面积算,所以法院不会支持退房,给我说想退就去打官司“,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打官司胜算如何?注:合同上没有对面积有任何补充说明。请专业的律师帮我把下关,搞复制粘贴的兄弟不来。

“面积误差大于3%,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荐性条款”,并非强制性条款。
如果你与开发商的合同中有此约定,则你有权据此解除合同、退房、打赢官司。否则,不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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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2
您好!您说的情况,打官司除了多花点时间精力和诉讼费以外,没有任何对您有益的地方。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当初签订合同时的面积有误差,这是常见的事情。现在面积不是变小了,而是变大了,而且开发商也不收取您多出来面积的钱,连物业管理费都不用增加,您的合法权益没有收到任何侵害。因此,建议您接受既成事实。开发商是不可能同意退房的。谢谢阅读!追问

开发商肯定是不可能同意退房,而我想问的是我想通过诉讼退房,胜诉的几率大不大?

追答

胜诉的几率为0%,因为开发商对您既没有侵权行为,也没有违法行为,更没有犯罪行为。您告他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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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9-13
只有私下解决,告也没用,别把法律当成万能的。其实就算私下解决也很难谁付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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