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开发商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变更了规划,将本来不计入面积的露台,封了板,变成了阳台(未书面通知我,也未叫我签字什么的),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均超过购房合同面积的3%,我想选择退房,但开发商老总说:“面积确实增加了,但没有对我构成利益损害,不要求我补房款,物管费也按原来购房合同的面积算,所以法院不会支持退房,给我说想退就去打官司“,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打官司胜算如何?注:合同上没有对面积有任何补充说明。请专业的律师帮我把下关,搞复制粘贴的兄弟不来。
开发商肯定是不可能同意退房,而我想问的是我想通过诉讼退房,胜诉的几率大不大?
追答胜诉的几率为0%,因为开发商对您既没有侵权行为,也没有违法行为,更没有犯罪行为。您告他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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