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最后的印章“在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这里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执行问题了。
  一、离婚判决书一般有三项内容。即准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能涉及一方给予另一方多少现金。或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按理说,判决生效后,对方应当自动履行判决明确的义务。但万一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应当在“在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是二年后再申请的,法院就不管了!如果在二年内申请的,法院将依申请而强制执行!因此,一定要注意及时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怠于行使的,后果自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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