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个月没交可以补交吗?如果不能补交怎么办

医保一个月没交可以补交吗?如果不能补交怎么办

医保断交一个月,可以补缴。

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但是,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

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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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9

中断一个月不一定能够补缴,要看情况而定。

1、如果是独立个人参保近期三个月内有一个月没有缴纳,政策上规定是可以补缴,补缴后的医保统筹和医保报销就可以在次月享受。

如果中断的那个月超过近期3个月,个人是无法补缴的,这个时候医保待遇有6个月的等待期,要连续缴满6个月以后才能够进入统筹,才能够享受医保看病报销。(注:个人补缴近期三个月内的医保不需要加收滞纳金)

2、如果是在单位参保,单位给你漏缴一个月,可以叫单位给补缴。如果漏缴那个月刚好木有上班,现在刚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之前漏缴的那个月可以不需要缴纳的,因为医保达到退休时算累计年限的,所以中断一个月影响不大。单位只要当月参保缴费后次月就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如果想要公司补可以,但会加收滞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1)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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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中断一个月不一定能够补缴,要看情况而定。
1、如果是独立个人参保近期三个月内有一个月没有缴纳,政策上规定是可以补缴,补缴后的医保统筹和医保报销就可以在次月享受。
如果中断的那个月超过近期3个月,个人是无法补缴的,这个时候医保待遇有6个月的等待期,要连续缴满6个月以后才能够进入统筹,才能够享受医保看病报销。(注:个人补缴近期三个月内的医保不需要加收滞纳金)
2、如果是在单位参保,单位给你漏缴一个月,可以叫单位给补缴。如果漏缴那个月刚好木有上班,现在刚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之前漏缴的那个月可以不需要缴纳的,因为医保达到退休时算累计年限的,所以中断一个月影响不大。单位只要当月参保缴费后次月就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如果想要公司补可以,但会加收滞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1)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第3个回答  2016-03-16
1、如果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是不能往前进行补缴的。
2、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月足额缴费,才能保证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3、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第4个回答  2016-03-13
医保中断,就是享有医疗待遇不能使用而已。 补缴上去意义不大。只不过是累计了年限。
如果当地有买房买车限购。 中断的补缴也不算。必须重新计算连续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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