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续完善人大制度

如题所述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50年不平凡的历程。半个世纪的实践已经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国人民及共和国的命运息息相关。能不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真正发挥它的“伟大功效”,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和国家的决策是否正确,经济能否顺利发展,国家能否长治久安。这一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不断发展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第一,选举制度迈出重要步伐。一是规范了提名权。选举代表不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而且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通过适时制止代表名额膨胀趋势、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个代表所代表人口的比例等举措,规范了代表名额;三是把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四是建立和实行差额选举制度,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的重大突破。

第二,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主要是:改变全国人大是惟一立法机关的体制,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立法权;改变全国人大是惟一监督宪法实施机关的体制,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监督宪法的实施。为了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行使职权,还加强了它的组织建设。

第三,改变“文革”前地方政府人民委员会既是执行机关也是人大常设机关的所谓“议行合一”的体制,在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还赋予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

第四,建立和健全人大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形势下,怎样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提高全社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真正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抓紧抓实抓好,特别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既要重视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又要重视民主的形式和程序,完善各项具体制度。民主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就内容而言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民主的形式诸如多数原则、讲究程序、制约权力等却具有共性。在共和国历史上有相当长的时期,我们往往重视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忽视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例如强调国体,不重视政体;强调实体民主,不重视程序民主;强调各个国家机关具有目标一致、相互合作关系,不注意还有分工和制约关系。民主程序是民主的具体化、动态化,是民主实质得以实现的保证。不重视具体制度和程序建设,显然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变,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应当看到,我们在具体制度和程序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发挥。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那就是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内容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和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原则、运作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度,也包括国家选举制度、人大工作制度中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和现阶段实际需要的原则和机制。而对于一些具体制度和程序则可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完善。举例说,在选举制度方面,如何进一步健全差额选举制度?在存在大量流动人口、人户分离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如何有效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利?在人大工作制度方面,怎样建立和完善法律案起草制度?怎样从程序上规定立法修正案制度?怎样健全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怎样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怎样规范代表议案制度和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制度?等等,都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探索、总结,并适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其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承担者。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但人大是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人大工作是依法治国的第一线,应当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各项职权,为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的权利服务,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胡锦涛指出:“坚持政治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所谓党的执政方式,主要是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方式。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一是有助于避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完善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二是能够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国家,向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转变。鉴于人大制定的法律有80%是由政府来实施的,法院、检察院都是国家司法机关,建设法制政府,厉行依法行政,以及保证公正司法,无疑也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和机制。

人民网>>观点>>政经时评 完善人大制度需解决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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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6
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1,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 在理顺党与人大关系的基础上,做到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独立行使职权。 (1)党组织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其主要表现是:党经常分析和把握国家发展的形势,适时地指明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的工作 (3)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 2,强化人大的立法与监督职能 为了进一步做法立法工作,应该注意解决好这样一些问题:一是既要加快立法步伐,又要提高立法质量。二是通过总结与研究,进一步划清中央与地方、人大与行政之间的立法权限。三是继续完善立法程序。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不仅应该加以运用,而且要运用得有力度、有深度、有广度。 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各级人大代表应经常联系本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注意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 (2)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情况。 4,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所谓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主要应从这两方面着手: 一是组成人员方面:要改进选举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养; 二是工作制度方面:要根据现实需要,总结经验,制定出各类具体的工作规程,以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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