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因矿难死亡,其双亲均在世,配偶约45岁,有子女两个分别10岁和16岁,死者有兄弟共3人(含死者)。死者共获得死亡赔款约90万元,其中父母赡养费约25万元,子女抚养费约25万元,死亡赔偿金约38万元,安葬费约2万元,已赔付到死者配偶手中。现死者配偶不愿交付其父母赡养费,并与死者母亲发生争执,导致死者母亲想不开已服毒自杀死亡。请问相关法律专家:1、这90万元死亡赔偿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如何分配?2、矿难死者的其他兄弟如何依法讨回其父母(母亲已死亡)应享有的权益?
死亡赔款中已经明确的父母赡养费约25万元,这应该归父母。
女子抚养费25万应该归子女,由母亲保管使用。
死亡赔偿金38万是死者个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本案中第一顺序的法定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