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后无业委会,前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指定新物业公司进驻否合法?

小区入住后无业委会,前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指定新物业公司进驻否合法?·新物业要求业主付前物业的欠费,请问是否有法律支持。我不是恶意欠费,已经交了很多年,但是现在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的,没站在业主立场跟开发商据理力争。请明白应指点

按照物业法,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指定或同意。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非法。司法实践中,无业主委员会的,1/3以上业主缴费也可被为1/3业主同意,如2/3不反对也可被视为全体同意。有业主委员会的,如业主委员会同意即视为全体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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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1
你们的问题可以请地方政府解决,或者诉诸人民法院.
不过看你介绍的,你欠费哪是你违约在先.
小区的物业由你们所住的户推荐产生也可以.追问

没有业委会,开发商有权给业主决定新物业公司吗?

追答

没有业委会你们可以组建业委会。
意思也就是你的地盘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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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22
你们的小区是否有主业委员会?追问

没有业委会,开发商有权给业主决定新物业公司吗?

追答

按照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可以以3种不同类型的招标形式选择提供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而现在你们小区的问题就是,开发商没有积极主动的去筹备业主委员会,你小区20%以上业主提议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居委会书记参加,筹备组可以以发征询单形式提议选聘物业公司和其他议程,只要满足上述条件,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成功。
因此,你们开发商的做法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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