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算营业面积?

租了一个店铺,上下两层,一共八十五平,实际摆放货物营业的也就是一楼的四十平米。 现在城管来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出具的文件上标示:按实际营业面积收取费用。。一百平以下按每平米0.4元收取。。 可是为什么要连二楼的面积也计算在内呢? 我二楼是自己住的,也算是营业面积吗? 我们步行街一百多家商铺都是这样算的。 我们问城管这样合法吗? 城管说合法。 请问有明白这方面法律的朋友给予解答,谢谢...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有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规定: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2、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3、各个城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一般的城市生活垃圾是按每户收取的。临街的门面有的是按实际面积收取,注意这里说的是生活垃圾,所以和是否是营业面积无关。你有权要求城管就收费出示相关依据,你自己也可以到当地的政务网站上查询,现在实行政务公开,这些文件应该都可以查得到。上面的文件一般只规定了可以收费,具体标准一般是当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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