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问题

你好咨询个问题,我上的是非全日制本科,档案在自己手里。手里还有一个函授的专科档案,现在公司要评职称,需要把档案放到人事局,我去存档案,他们不接受,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做?

你的档案不是放在人社局,而是应该放到人社局下设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利益。
非统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或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持《推荐表》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3.需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人事部门(当地的人社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签证,并为毕业生开具《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6.档案如果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单位对档案管理无任何大的影响。如果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则毕业生离职后需办理调档手续。
以下是湖南省地办理流程供参考:
非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手续办理程序
非统招毕业生在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择业,原则上实行聘用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在机关择业,按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的政策办理。“毕业生”交流到外省择业,凭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证件,办理聘用交流手续;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办理录用交流手续。
湖北省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录用非统招毕业生,必须按照政府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计划,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择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非统招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或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社局)领取《湖北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非统招毕业生持《推荐表》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
  (三)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由用人单位与非统招毕业生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省属和中央在长企业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聘用合同,由省人事厅鉴证。
非统招毕业生被聘用后,可以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动,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经政府人事部门鉴证聘用的非统招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工资、住房、休假等待遇;
2、参加社会保险;
3、可以报名参加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4、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5、可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全民所有制单位聘用的毕业生的档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由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即人才交流中心)管理。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用人单位的,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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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27
你的档案目前应该在市人才,一般人事局会保管免费保管2年档案,2年之后没有地方接收的话也就过了大学生改派的期限,档案就会转到人才,这时就开始收费了。你在2年内没有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你的干部身份没有了。现在既然你的户口在老家,档案要是没有单位替你保管,放在人才就是了,等你办理退休的时候可能要提取档案,不过到那时候档案管理费就多了去了,就等着掏钱吧。追问

我现在去人事局查档案没有,没有报到证人家不收档案,再有就是不是全日制的,这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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