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由原地迁出后,在原地还有没有记录

如题所述

可以查到,公安系统对户口迁移有详细的记录。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以后当事人的原户口就注销了,但是户口信息会保留在公安机关户籍联网系统和原籍地公安派出所的档案内备查。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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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1
1、我可以很负责很专业的告诉你,户口迁移出去后,你本人的户口就已经在当地的派出所注销了,当然了,派出所还保留有存根以备查寻,但是这个时候你即使找回去派出所也不会给你办理手续,因为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按照我国的户口管理条例,他不能给你办理。
2、如果你要办理身份证就必须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当然了,如果你急着用,而所用的地方对此不是太严格。可以变通,那么你就在你目前所在的派出所报案,告诉他们你身份证不小心遗失,请他们给你出具一个报案证明,里面带有你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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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21
有 不过都是以前的
第3个回答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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