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证据有借条和银行转账明细是否足够?

一朋友的朋友借款累计50万,许久不还,已起诉至法院,现在手中有借条,有部分银行转账明细(部分是以现金给的,或把现金存入对方账号的),有对方承认借款的录音,初次开庭,被告及代理人都缺席,法官,只审了原告的证据,说借条和银行转账明细,不行,证据不足,并且,给现金的,认定不了,对银行转账的,得自己托关系去银行打出一对一账号的单据来,可是早就托了关系打不出来,法官说打不出来,就要送省院(起诉地点是个小县城),去济南审批,不知能否批下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批下来。当时找的律师说有借条和银行转账明细就可以,但是到了法庭,法官一说这样的事情,律师直接不接话了!我很想知道,手中的证据是否是足够做为判案依据了?

您这应当是债权数额有争议,借条是没问题的,往对方账户存现金证明起来太不容易了,还不如当初让对方签还款计划书。录音的效力很有限,书面承认才有效。证据确实是不够的,再和律师商议想其他办法。追问

借条是全数借款金额的,有借条,有承认借款的录音还不管用吗?

追答

借条大概太简单了,借条判断不了借款合法性的法官也要调查,还是沟通法官了,也许法官有什么意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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