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21
【1】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每天工资:2100元/21、75天=96、55元
【3】两天工资:96、55元X2=193、1元
【4】单位发错了工资,给你少发了,你可以去找单位。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6】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第一条除外》
在试用期被辞退,要给你经济补偿。按照第46条,第47条
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就是给你补偿105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