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小王老家在农村,大学毕业一直在城市工作,户口迁入市区。父母去世后,家里留有一处住宅和一片林地。小王朋友姐姐继承了父母的住宅,请问:小王可以继承这片林地吗?
林地的承包人对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林地不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算遗产,不能用于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仍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