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居民能继承农村的林地吗?

  我的朋友小王老家在农村,大学毕业一直在城市工作,户口迁入市区。父母去世后,家里留有一处住宅和一片林地。小王朋友姐姐继承了父母的住宅,请问:小王可以继承这片林地吗?

林地的承包人对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林地不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算遗产,不能用于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仍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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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来,他们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法律没有限制。要注意的是,他们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但不得随意处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或者赠与给经济困难的村民。

2.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4.林木属于个人承包财产,承包人只拥有林地的有限期的使用权,在使用期内可以转让他人,故城市户口的居民也可以继承。
第2个回答  2020-02-06
1.林地的承包人对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邻里不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算遗产,不能用于继承。
2.子女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去世后之内不能再要求继续承包林地。
第3个回答  2013-09-04
林地是承包经营的,所以只享有承包经营权,因此,如在承包经营有效期内可以更改承包主体继续承包,但林木是属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04
不能。土地是集体所有,他父母没有所有权,只有试用权。但是可以在土地承包期内继续使用或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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