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3
1、“因本人而起”具体指什么。你没有动手,如果你指使他人动手同样构成故意伤害罪。自己没动手,也未指使他人,那就很难构成了。公安部门是否对你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则你都没有被立案侦查,更不可能是犯罪。
2、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