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

在公司工作五个多月,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的工资照发,保险该买的也买了,这种情况如果要辞职可以直接走吗?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应该要一个月的。还有我直接走人了,有没有触犯法律。希望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能给我解答, 小弟在此拜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EMS快递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备注注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用人单位收到该通知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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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公司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但是保险都给交了?
你未满三十天走人,你属于违约,公司如果扣你工资之类的,你没法告公司,因为你违约在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
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
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如果双方都有此意,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三)同意辞职,但要做满超过三十天;
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目的相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没有单位的同意,你也没有权利擅自缩减工作不足三十天。此时,你可以参考第一种反应的结果处理。
(四)不同意辞职。
《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30

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没有签合同,那么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但在离职前,你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公司未与你建立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13-09-04
没有合同,当然可以直接走人。就算有劳动合同,只要提前1个月提出来,就可以。详见劳动合同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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