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收到过去3个月的房租款,如何做账?

在商场里租的店铺,10月开业,12.25才收到房租及物业费的单子,这个如何做账?求高手指点,谢谢大家啦!
做10月、11月账的时候,是先按该商场的市场租金来预估一个金额计入预提费用,待12月单子来时再冲销吗?我这样做对吗?会计分录具体又该如何做呢?

1、支付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以前用的是“待摊费用”科目,现在不用这个科目了,可以用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预付账款-房租 (3个月的可以分成3个月摊完)
如果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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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1
1、首先要保证你能取得的房租及物业费单必须是正规合法的地税发票。

2、在做10月和11月的账时,应先将当月应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预计计入当月的损益
会计如下:
借:营业费用--XX
贷:应付账款--XX

3、在12月份收到正式的票据后
借:营业费用--XX
应付账款--XX
贷:银行存款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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