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里租的店铺,10月开业,12.25才收到房租及物业费的单子,这个如何做账?求高手指点,谢谢大家啦!做10月、11月账的时候,是先按该商场的市场租金来预估一个金额计入预提费用,待12月单子来时再冲销吗?我这样做对吗?会计分录具体又该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