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摩托车撞,怎么办?

我电动车直走,那个摩托车要进小区,无开转弯灯的情况下突然转弯,然后我撞了上去,我跌倒导致右手受伤,动不了,那人不道歉,而且找来他60岁的老爸说跟我打架,我没办法报了交警,我想请教一下,交警怎么判?我电动车貌似超过20km/h了,我们顺德平时都抓电动车的,要罚钱同扣分,会不会对我不利?另外我的车烂了可以索赔吗?还有误工费之类的怎么索赔?还可以索赔其他什么费用?请大家帮帮忙。
如果她不肯赔我怎么办

  摩托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电动车违反法规,同时摩托车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才可以减轻摩托车一方的责任。摩托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故意碰撞摩托车造成的,摩托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就你叙述内容来看, 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变更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时应当避让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先行,换句话就是转弯机动车没有避让自行的电动车,摩托车存在过错,理当承担电动车损坏和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90%主要赔偿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驾驶电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10%的次要赔偿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受伤而减少的收入向摩托车驾驶人提出索赔。具体包括以下这些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康复及继续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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