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电梯公寓,每层楼都有消防栓,今天早上7点起床发现家里大面积积水,靠门的墙面已经全部打湿,我马上发现是5楼(我家住4楼,铺的木地板)消防栓被人为打开,水还哗哗的流,通知物管来关的水。8点左右地板商售后服务经理来鉴定,说木地板大部分被水浸泡,因为浸泡时间比较长,已经报废。
请问,此次事件对我家造成的地板和墙面的损失,物管是否应该负责
另外:
1.半夜4点10多分的时候,我家的电源就已经自动跳闸,表明我家在4点10分的时候已经有很多积水了。
2.保安从来没有检查定期巡逻任何一个楼层(所有楼层都没摄像头)
大家除了给出答案的同时,我希望得到相关的法律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