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後的德国甲级战犯是哪些

如题所述

二战后的德国甲级战犯如下:

1、戈林

戈林是纳粹德国的一位政军领袖,与“元首”希特勒的关系极为亲密,在纳粹党内有相当巨大的影响力。

2、里宾特洛甫

希特勒政府时曾任驻英国大使和外交部长等职务,对促成德日意三国同盟起过重要的作用,此外,里宾特洛甫直接参与了闪击波兰,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的战争。

3、凯特尔

曾任德军最高统帅部总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军资历最老的指挥官之一。

4、卡尔滕布鲁纳

奥地利党卫队领袖,奥地利公安国务秘书,第二任德国中央保安总局局长。

5、罗森堡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中的一名重要成员,为纳粹党党内的思想领袖,是纳粹党最早的成员之一。

6、弗兰克

德国驻波兰占领区总督,纳粹首要战犯。1923年加入纳粹党。1939年被任命为德国驻波兰辖区最高行政长官,在任期间,参与大肆屠杀和残酷奴役波兰人,并积极推行灭绝犹太人的计划。

7、弗利克 

纳粹官员,曾任第三帝国的内政部长。

8、施特莱歇尔

纳粹头目之一,反犹刊物《先锋报》主编。

9、约德尔

纳粹德国陆军大将,德军最高统帅部作战局局长,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战犯。

10、绍克尔

于1923 年加入纳粹党。1927 年担任图林根大区领袖。1927 年至1933年曾为图林根邦议会议员。1932 年他被任命为图林根地方长官。1933 年5 月出任图林根财政部长和图林根邦政府总理。还获得冲锋队和党卫队副总指挥的头衔。

11、英夸特

驻奥地利总督,德国驻荷兰占领区长官,希特勒死后任德国外交部长,原为奥地利律师。

12、鲍曼

纳粹“二号战犯”,纳粹党秘书长、希特勒私人秘书,掌握着纳粹党的钱袋子,人称“元首的影子”。在希特勒政权垂死挣扎的最后日子里,鲍曼成了仅次于希特勒的第二号重要人物,纳粹党总部主任。

13、赫斯

于战时搭乘飞机私奔英国,被部份历史学家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攸关战争“发动与结束”最大之谜,英国当局至今并未公布档案。

14、雷德尔 

德国军事家,纳粹德国海军总司令。

15、冯克 

1912年起当编辑,1913年做了一年的志愿兵,1914年起在某轻步兵团服役,1916年7月在《柏林证券报》编辑部工作,1920年起当责任编辑,1922至1930年当总编。

16、席腊赫

全德青年领导人,驻维也纳总督。席腊赫1925年加入纳粹党。1929年为民族社会主义全国青年指导人。1933年后为全德青年领导人。1940年被任命为驻维也纳总督。

17、施佩尔

著名的建筑工程师,德意志第三帝国军备和战时生产部长。希特勒的好友。

18、牛赖特

是职业外交家。1930年至1932 年曾为德国驻英国大使。1932 年6 月2 日,巴本内阁曾任命他为外交部长,在施莱歇尔和希特勒的内阁中他仍留任此职。

19、邓尼茨

二战期间德国的著名将领。德国总统 、国防军最高统帅 、海军元帅 。邓尼茨于1891年9月16日出生在柏林 。

20、博尔曼

参加过一战,战后曾参加过德国右翼组织“志愿兵团”。

21、罗森贝格

1893年1月13日出生,1940 年,希特勒以保护文物为名,委派罗森贝格设立“罗森贝格特别工作处”,负责征收法国和其它占领国的艺术珍品。

扩展资料

战犯分类:

1、甲级战犯

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2、乙级战犯

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3、丙级战犯

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甲级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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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0

一共21个人 。

    戈林:戈林是纳粹德国的一位政军领袖,与“元首”希特勒的关系极为亲密,在纳粹党内有相当巨大的影响力。担任过德国空军总司令、“盖世太保”首长、“四年计划”负责人、国会议长、冲锋队总指挥、经济部长、普鲁士邦总理等跨及党政军三部门的诸多重要职务,并曾被希特勒指定为接班人。(刑前自杀)

    里宾特洛甫:希特勒政府时曾任驻英国大使和外交部长等职务,对促成德日意三国同盟起过重要的作用,此外,里宾特洛甫直接参与了闪击波兰,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的战争。(二战后被英军抓获,1946年10月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凯特尔:曾任德军最高统帅部总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军资历最老的指挥官之一。(战后在纽伦堡审讯被判绞刑处死)。

    卡尔滕布鲁纳:奥地利党卫队领袖,奥地利公安国务秘书,第二任德国中央保安总局局长。1938年,卡尔滕布鲁纳晋升为党卫队地区总队长并被授与党卫队准将军衔。在1940年,卡尔滕布鲁纳被任为党卫队少将。1941年,卡尔滕布鲁纳又晋升为警察少将。1943年,卡尔滕布鲁纳接替海德里希担任盖世太保总领导职务。“7.20事件”发生后,卡尔滕布鲁纳获得了直通希特勒的热线,直接负责调查暗杀行动。1945年,卡尔滕布鲁纳在奥地利被盟军俘虏。(1946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卡尔滕布鲁纳绞刑,并于1946年10月16日被执行绞刑。)

    罗森堡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中的一名重要成员,为纳粹党党内的思想领袖。是纳粹党最早的成员之一。曾担任纳粹刊物主编和德国在苏联的东部占领区政府局长,经常对党内成员发表演说,内容包括种族清洗、地缘政治、生存空间和纳粹主义。(罗森堡战后被纽伦堡国际法庭判处绞刑。)

    弗兰克: 德国驻波兰占领区总督,纳粹首要战犯。1923年加入纳粹党。1939年被任命为德国驻波兰辖区最高行政长官,在任期间,参与大肆屠杀和残酷奴役波兰人,并积极推行灭绝犹太人的计划。(纽伦堡审判中,弗兰克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被判处绞刑,1946年10月16日处刑)。

    弗利克 :纳粹官员,曾任第三帝国的内政部长。1938年3月13日,签署了将奥地利与德国合并的法令,并受命执行该法令。弗利克一向是猖狂的排犹分子,起草、签署并执行了多项旨在将犹太人排除出德国生活和经济领域的法令。(在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中,弗里克被法庭判处绞刑,并于1946年10月16日晚执行。)

    施特莱歇尔:纳粹头目之一,反犹刊物《先锋报》主编。(被处绞刑)。

    约德尔: 纳粹德国陆军大将,德军最高统帅部作战局局长,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战犯。(德国战败后,约德尔被判以死刑。)

    绍克尔:于1923 年加入纳粹党。1927 年担任图林根大区领袖。1927 年至1933年曾为图林根邦议会议员。1932 年他被任命为图林根地方长官。1933 年5 月出任图林根财政部长和图林根邦政府总理。还获得冲锋队和党卫队副总指挥的头衔。(被处绞刑)。

    英夸特:驻奥地利总督,德国驻荷兰占领区长官,希特勒死后任德国外交部长。原为奥地利律师。1938 年3 月12 日,英夸特在林茨会见希特勒,并发表了讲话,表示欢迎德军并拥护德国与奥地利重新合并。1939 年9 月被任命为南部波兰行政长官。1939 年10 月12 日被任命为弗兰克主持下的总督辖区的副总督。1940 年5 月18 日被任命为荷兰占领区总督。英夸特担任德国驻荷兰占领区总督期间,为镇压一切对德国占领的抵抗采取了残酷的恐怖手段。(在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英夸特被判处绞刑。1946年10月16日被执行绞刑。)

    鲍曼:纳粹“二号战犯”,纳粹党秘书长、希特勒私人秘书,掌握着纳粹党的钱袋子,人称“元首的影子”。在希特勒政权垂死挣扎的最后日子里,鲍曼成了仅次于希特勒的第二号重要人物,纳粹党总部主任。二战结束后,鲍曼神秘失踪,然而,纽伦堡国际法庭,仍然在1946年10月判他死刑。(至今在逃)。

    赫斯:于战时搭乘飞机私奔英国,被部份历史学家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攸关战争“发动与结束”最大之谜,英国当局至今并未公布档案。(1987年8月17日,赫斯在狱中去世,享年93岁。)

    雷德尔 :德国军事家,纳粹德国海军总司令。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任德国巡洋舰队参谋长,1922年晋升海军少将,3年后晋升中将。1928年任海军总司令,提倡建造潜水艇和快速巡洋舰,以满足德国海军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擢升为海军元帅。首先提出入侵挪威的建议,并亲自督导入侵丹麦和挪威的作战计画和执行情况。但因在战略方面与希特勒意见相左,1943年1月被解除海军最高指挥权。(1946年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终身监禁,后因健康情况不佳于1955年获释。)

    冯克 :1912年起当编辑,1913年做了一年的志愿兵,1914年起在某轻步兵团服役,1916年7月在《柏林证券报》编辑部工作,1920年起当责任编辑,1922至1930年当总编。1933年加入国家社会党,担任国家社会党的《经济政治新闻报》的编辑,希特勒的经济顾问,国家社会党帝国经济委员会副主席。1932、1933年为国会议员,在国家社会党帝国总部领导经济政策委员会,1933年1月30日到1938年2月7日任帝国政府新闻负责人,1933年3月起兼任帝国人民教育和宣传部国务秘书,1938年起任帝国经济部长,1938、39年为经济全权总代表,1939年1月起兼任帝国银行总裁。(1946年在战争主犯审判中被判终身监禁,1957年因病被从柏林施潘道监狱中释放。)

    席腊赫:全德青年领导人,驻维也纳总督。席腊赫1925年加入纳粹党。1929年为民族社会主义全国青年指导人。1933年后为全德青年领导人。1940年被任命为驻维也纳总督。席腊赫创造青年团,为其灌输军国主义思想,使青年团成为希特勒的忠实拥护者。(纳粹德国战败后,席腊赫被逮捕,在纽伦堡审判中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1966年获释。席腊赫在1970年去世,享年67岁。)

    施佩尔:著名的建筑工程师,德意志第三帝国军备和战时生产部长。希特勒的好友。(1946年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判处20年徒刑。1966年刑满出狱,1981年病死于伦敦。)

    牛赖特:是职业外交家。1930年至1932 年曾为德国驻英国大使。1932 年6 月2 日,巴本内阁曾任命他为外交部长,在施莱歇尔和希特勒的内阁中他仍留任此职。1938 年2 月4 日,辞去外交部长职务,担任德国秘密内阁会议主席和德国防委员会委员。1939 年3 月18 日,被任命为德国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长官,在1941 年9 月27 日以前一直担任此职。还曾获党卫队副总指挥的虚衔。(在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冯·牛赖特有罪,被判处十五年徒刑。)

    邓尼茨:二战期间德国的著名将领。德国总统 、国防军最高统帅 、海军元帅 。邓尼茨于1891年9月16日出生在柏林 。在一战中,他担任潜艇艇长,1918年10月被英军俘虏 。直到1920年才返回德国,并再次加入德国海军 。回国后,邓尼茨倾心研究潜艇战术,研究潜艇,训练潜艇人员,复苏德国潜艇力量 。二战开始后,邓尼茨成为德国潜艇部队指挥官 。发明了“狼群战术” 。运用这一战术,让盟军损失了2491艘舰船 。1943年1月,邓尼茨担任海军总司令,同年被授予海军元帅军衔 。1944年1月30日希特勒曾送一枚金质纳粹党章,因此认为自己是纳粹荣誉党员 。1945年4月20日,邓尼茨被任命为德国北方部队和民防司令 。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自杀,在死前留下了一份政治遗嘱 。在遗嘱里,任命邓尼茨为德意志帝国总统和国防军最高统帅 。(在纽伦堡审判中,邓尼茨被判处10年监禁。1956年10月1日,邓尼茨被释放,居住在德国北部 。1980年12月24日,邓尼茨因心脏病去世,享年89岁,是德国27名元帅中最后一个去世的 )。

    博尔曼:参加过一战。战后曾参加过德国右翼组织“志愿兵团”。1924年,因参与政治谋杀而被判刑。出狱后参加德国纳粹党,任纳粹党地区领导人。1929年,成为希特勒的私人秘书。1933年,任纳粹副元首赫斯办公室主任。1934年,任纳粹党中央党部书记。1941年,赫斯单独驾机飞往英国后,接替赫斯的工作,任纳粹党党务总管、纳粹德国总理府主任(内阁成员)。1943年起,再次兼任希特勒的秘书。1945年4月29日,被希特勒指定为纳粹元首遗嘱执行人。希特勒自杀后,于5月1日秘密逃离总理府地下室,此后下落不明。(战后,博尔曼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缺席审判,以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判处绞刑。)

    罗森贝格:1893年1月13日出生,1940 年,希特勒以保护文物为名,委派罗森贝格设立“罗森贝格特别工作处”,负责征收法国和其它占领国的艺术珍品。据罗森贝格的报告,从1940 年10月至1944 年7月,该机构征收的各种文物共21903件,其中绘画10980幅,手工艺品 5825 件,雕像数百尊,17—18 世纪的家俱 2477 件。仅从法国掳掠的文 物就价值 10 亿美元。这些文物中的精品归纳粹头目私人占有。纳粹德国政府核心幕僚之一,任命为教育部长、东方占领区事务部部长。(1946年10月16日, A.罗森贝格在纽伦堡判处绞刑)。



第2个回答  2013-08-24
一 关东军首脑期间——1935——1938

1935年,少将,任关东军宪兵司令官,扩充宪兵,加大对所谓“满洲抗日分子”的“讨伐”。
1936年,指挥关东军宪兵制造“柳河集体屠杀”。
1937年3月,中将,升关东军参谋长。不久,正式批准731部队进行活人试验。
同年6月,上奏日本军部,对“南京政权”一击。
同年7月,七七事变不久,率“东条兵团”进犯华北,迅速击败国军,连占张家口和大同,所到之处,烧杀奸掠。获得日本侵华第一张“战功奖状”!
1938年,继续指示关东军逮捕杀戮“满洲抗日人员”。

二 日本陆军大臣期间——1940——1941

1940年7月,任日本陆军大臣兼任对满事务局总裁。
同年,策划日军入侵法属印度支那。
同年,参与策划日本与德国、意大利结盟。
同年,指示华北方面军司令冈村宁次,对中国敌后进行“大扫荡”!
同年,向日本全军发布《战阵训》,规定日本士兵必须效忠天皇,死不投降。
同年,扩充731部队,并对731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指示。

三 日本首相兼陆军大臣期间——1941——1944

1941年10月,出任日本首相,并兼任陆军大臣和内政大臣,晋陆军大将。
同年12月,宣布日本对美英宣战,发动太平洋战争。

1942年,宣布日本向“大东亚共荣迈进”,在亚洲推行“新秩序”。于是,日军开始在缅甸、菲律宾、新加坡等地进行屠杀,并在东条亲自指示下,虐待美英战俘(死亡行军和死亡铁路)

同年,指示冈寸宁次在冀中再次发动大规模扫荡,对冈寸的“三光政策”极为赞赏!
同年,签字,征用大批中国劳工。
同年,签字,将“慰安妇”正式列为帝国的“军需品”。

1943年,兼军需大臣和文部大臣。
同年,与汪精卫会谈,大谈“日中亲善合作”。

1944年2月,兼日军参谋总长。
同年7月,日军兵败塞半岛,东条下台。

附——终于完蛋了!靠!!

1945年8月,日本投降。
同年9月,东条被美军列为头号甲级战犯,自杀未遂。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24
松冈洋.希特勒.东条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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