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医保中心地址

如题所述

大东区医保中心地址是: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铁路与大二环观泉路交通岗西北角),咨询电话是:024-24319900。

医保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等经办业务,及对各街道社区、学校等代办单位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灵活就业等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定等经办业务。

扩展资料

社会保障卡书面挂失后不能办理解除挂失业务,原卡终止使用;医疗保险卡书面挂失当日找回原卡的,可持相关证件办理解除挂失业务,解除挂失后原卡继续使用,超过书面挂失办理日的医疗保险卡不能解除书面挂失。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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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5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铁路与大二环观泉路交通岗西北角)。

2017年10月23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大东分局按照大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正式搬迁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统一部署,医保大东分局在2017年10月28日、29日搬迁。10月30日-10月31日为新大厅医保窗口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期间大东分局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工作,从11月1日起大东区新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医保大东分局正式对外办理业务。

扩展资料:

一、医疗(生育)保险新单位开户

(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登记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已办理“五证合一”新开户单位,需在报盘程序中“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五证合一)”模块(未办理“五证合一”,使用报盘程序中“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非五证合一)”模块),输入单位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生成的《沈阳市社会医疗(生育)保险登记表》两份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仅新单位开户使用);

3、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基金财务业务窗口

(一)服务流程:

1、居民医保收据发放

⑴居民缴费收据由分中心财务人员和社区经办人、学校经办人领取,领用时需登记“居民收据领用表”,社区和学校经办人需在年末上缴本年度已开具收据的第三、四联(记账凭证联和缴款凭证联),上缴时登记“上缴收据汇总表”。

市局负责皇姑区社区和沈阳市高校的居民收据的发放和回收,各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的居民收据的发放和回收。

⑵手续要件:加盖公章的“居民收据领用表”及“上缴收据汇总表”。

2、个人银行卡确认单打印

⑴各分中心财务和市局财务应根据参保人提供的盛京银行号信息准确录入到业务系统中,并打印银行卡信息确认单,此单据第一联加盖财务经办人名章,第一、二联给参保人,第三联财务留存。录入内容包括:参保人医保卡号、银行账号、银行户名、联系电话等。

⑵参保人需要提供的要件有参保人的医保卡、盛京银行卡或工商银行社保卡、身份证原件等。分中心财务和市局财务应按月装订银行卡信息确认单。

三、结算业务窗口

(一)主要职能

1、长期居外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

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2017年10月1日后办理长期居外人员,办理长期居外手续时同时办理。2017年10月1日前已办理长期居外人员,可选择网上办理或到窗口办理。)

二、服务流程

1、长期居外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即办件,参保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市局结算处或各分中心窗口申请办理长期居外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

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即办件,参保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市局结算处或各分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机构职能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医保大东分局搬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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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3

沈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位于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有医保、社保组成的社会保障功能厅和国地税综合服务区。新政务服务中心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治安多项功能于一体,市、区两级50余家机关事业以及4家银行开设238个服务窗口。您可乘坐公交线路有(151路)沈铁路站,(163路、179路、219路)大二台子站到达。

扩展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人民政府-咨询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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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8-23
大东区医保中心的办公地址已经暂时迁至沈阳市社保大厦二楼(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第4个回答  2015-12-06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大东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航空西路3号3门

交通:乘坐公交274、245、147到达华润万家滂江街下车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大东分局,于2015年5月4日起正式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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