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服务规范方面。
结合单位服务特点,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紧紧围绕“简”字,走实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在办事程序方面。
用“四简”提高服务群众效率,紧紧围绕一个“简”字,走实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简缩审批事项;2.简短办结时限;3.简化办事程序;4.简明办事须知,用“四简”服务措施有效提升了社会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办事程序更加规范,作风更加硬朗,纪律更加严明,精神更加饱满,语言更加亲切,为百姓办实事,并得到广大群众好评。
三、在纪律要求方面。
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根据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和工作特色,增加制定一系列服务规范。如:工作人员“五不准”、“四杜绝”、“八个承诺”,服务态度“六个一”,服务行为“七项标准”,履行职责“八个要求”,实行AB岗,A岗请假换B,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等,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四、在服务用语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严格禁止“生冷硬噌”的服务忌语,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
五、在服务场所设施方面。
按照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场地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的“六到位”要求,购置必要的便民利民设施,使我局窗口单位不断提升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使办事群众倍感温馨、舒适、方便、快捷。
扩展资料
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广造舆论氛围,充分网址、报纸、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宣传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进展情况,选树典型事迹,大力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使活动开展家喻户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并将检查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由于工作不到位产生的群众投诉问题和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要使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真正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五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