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导致人轻伤被检察院批捕,经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以后能撤案吗?

因打架导致人轻伤被检察院批捕,经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以后能撤案吗?打人者未满18岁
只是参与打架,参与者未满18周岁,现在已经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导致受害人轻伤的是另一个人,这样可以撤案吗?

当事人自己不能撤案。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罪,检察机关要进行公诉,是否起诉不取决于当事人,而是取决于检察院。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追问

只是参与打架,现在已经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导致受害人轻伤的是另一个人,这样可以撤案吗?

追答

你们自己不可以,决定权在检察院,这需要你们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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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检察院是有可能不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2个回答  2013-08-21
看罪名了,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是另外一个人,那么你们根本就没案子在身。如果是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怎不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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