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原公司辞职了,可原公司不去总部给我办理离职手续

我已经在原公司辞职了一段时间,可原公司不想去总公司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说是总公司员工岗位还没有订完岗,公司想留住我的编制,可能是以后留给别人用,说是先续继给我交保险,让我把工资折给他们,谁知道这样行吗?(原分公司已经给我开离职证明了,只不过是先不去总公司办手续,工资折现在还在我手里,应该给他们吗,我想如果这样的话,以后要是他们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总托着我怎能么办/现在的工作是自己开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即劳动合同宣告解除,因此在你提交辞职的30日后就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啦;
2、《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离职日起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拖延办理,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要求公司为你从速办理离职手续。追问

我现在还没有工作,自己开个店,他们说是暂时先给我交保险是好还是坏呢,还是我不要贪这个小便谊,以后自己交保险呢,(我的离职工资都已经结算完了)

追答

如果你们公司继续帮你缴纳保险,那就意味着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因为公司只能为自己的职工缴纳社保。你现在应该确定公司是否真的会为你缴纳社保,即使缴纳会为你缴纳很久吗?如果仅仅是几个月而已那还不如你自己缴纳呢,省得折腾!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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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4
那就要看能你找没找到新工作,如果找到就感紧办你的保险吧
第2个回答  2013-08-14
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自动离职。劳动法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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