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驾驶员开单位车,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求驾驶员赔偿保险公司不陪的部分,该怎么办?

是单位员工,开单位的线路班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单位要求驾驶员赔偿,在事故产生费用中,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那一块。也就是说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不齐的,就让驾驶员出这个钱,这个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公车驾驶员开单位车,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求驾驶员赔偿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是合理的。其驾驶员应当赔偿其产生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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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6
驾驶员如果是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是要对损失进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单位对外赔偿后,可以在损失范围内全额向员工追偿。
当然,如果是一般过失,或者无过失,那么是可以不赔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一、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有追偿权)。
二、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 www.lawyer66.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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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1-16
如果想继续在单位上班就赔,不想上了就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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