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其他人合租了一套房子,口头约定是1年,跟房东签订协议的人不是我。
房租是压2付1,分摊下来我每个月初要给2500,押金是5000块。
2012年12月初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我想要搬走,他们考虑到钱的原因跟我闹得很不愉快,虽然我已经付了整个12月的房租,但是我去住了就不到4天。
2013年1月中左右,我找了人来看房子,但是他们把门反锁了,电话也没有接。
现在他们给我发了信息,说他们已经找到了新的室友。
于是我提出要拿回我的押金,我说扣除这半个月的房租,返还我1个半月的押金就可以了,另外半个月的钱算是我的房租,另外的水电煤气等的押金就不要了。
结果他们态度很强硬,说是我违约在先,不愿意退我押金。
我觉得他们是纯粹跟我过不去的态度,所以用说理的方法估计已经行不通了,现在我想要付诸法律手段!!!
如果说他们认为我是违约而不愿意退还的话,我这里有这些证据:
1.我这里有所有的聊天记录,我明确了我的态度是找人顶替,而不是不管不问;
2.在12月到1月的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不间断的找人顶替,我在论坛发的帖子是证据;
3.2013年1月13号我带了人来看房子,而他们没有开门,这个也是人证
请问可以怎么解决???
由于我一个人在外地,真心不知道怎么办。。。
如果真的能拿回3000-4000,我愿意把这些现金也分给帮我解决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