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事物由于数而显得美”,美就来自于数的秩序。
如:“秩序和比例是美的和有用的”。所以一切艺术都产生于数……,“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总之,毕达哥拉斯学派,美在于客观事物的均衡、对称、和谐、多样统一及黄金分割等形式。
2、亚里士多德:“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与明确,美取决于体积和顺序。”亚里士多德关于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的观点,成了折中主义美学的重要理论资源。
3、托马斯。阿奎那:“美即在恰当的比例;美严格地讲属于形式因的范畴。”美与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之间的关系,认为美需要有三个条件得到满足才能成其为美:“第一是事物的整体性或完善,因为有缺陷的东西其结果必是丑的;第二是恰当的比例或和谐;第三是明晰,因此具有鲜明色彩的东西才被称作是美的。”
4、达.芬奇:“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
5、威廉。荷加斯:“曲线比直线美,而在曲线中又以蛇形线最美。蛇形线,我把它叫做富有吸引力的线条。”
6、费希纳:提倡重视实验的“从下而上”的美学,通过实验,他认为黄金分割段是最美的形式。
扩展资料:
美学在中国的传播
中国美学研究在形成最初的原理著作时,基本上是移植西方的美学原理著作,从1917年到1930年,中国共出版了标准的美学原理著作6部。
如果说,朱光潜和蔡仪的美学代表了中国美学在学科上对西方美学和苏联美学的移植,那么,王国维的方向,即用美学的观念来重讲中国材料,特别是重讲中国艺术。
表现在宗白华和邓以蛰的著述中,特别是宗白华在西方斯宾格勒思想和国内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从一种世界文化比较的背景中去探讨中国美学的独特性,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学(中国哲学二级学科)